东西问·人物丨《呼啸山庄》译者,百岁杨苡走了******
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题:《呼啸山庄》译者,百岁杨苡走了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宋春丹
2023年1月27日晚,杨苡去世,享年103岁。
杨苡的书房里,挂着自己17岁时的照片。德国作家安娜·西格斯曾写过一部小说《已故少女的郊游》,杨苡常开玩笑地对望着这张照片的朋友说,其实这也是个“已故少女”。
这位“已故少女”、本名杨静如的《呼啸山庄》译者,已经走了。
在生命最后一年里,她每天仍在看报看新闻看电影,听喜欢的老歌。她喜欢听一首美国乡村歌曲《你是我的阳光》,每次她念出歌名,都能从中感受到一种自信的生命力。
翡翠年华
杨苡最喜欢讲述童年和少女时代的故事,一度想将这段生平写成回忆录,命名为“翡翠年华”。
1919年,她出生于天津一个大家族,父亲杨毓璋是中国银行行长,家有两位夫人、一位姨太太。虽然女儿出生两个月他就病逝了,但留下了可观遗产。
杨苡从小就很黏哥哥杨宪益,最爱跟在后面去逛书店。哥哥出去都是前呼后拥,看中了什么吱个声,佣人就上去付钱,大包小包拎着。杨苡每逢想要书、玩具或别的什么,就在后面拉拉他的衣服。杨宪益对这个小5岁的胞妹特别好,总是有求必应,对佣人吩咐一句“要这个”,就全解决了。
杨苡15岁时,杨宪益给她看了刚问世的《家》。她觉得巴金写的《家》和自己家很像,祖父都在四川做过官,都有老姨太。也是在杨宪益的建议下,1938年,她南下昆明求学,进了西南联合大学。
她前一年从天津中西女中毕业后保送南开大学中文系,因此进西南联大算是“复校生”。沈从文说中文系那些线装书会把她“捆住”,她听从建议进了外文系。
在巴金介绍下,杨苡在天津时认识了在南开中学教英文的李尧林。杨苡曾与他相约昆明见,但在巴金的大哥自杀后担负着养家重任的他最终没有出现。
杨苡参加了穆旦、林蒲等人组织的高原文学社,在一次活动上,“穿一件黑底小花的旗袍,外罩红色毛衣,美极了”的她吸引了学长、年轻诗人赵瑞蕻的追求。1940年,两人结婚。
1941年,22岁的杨苡和丈夫赵瑞蕻在西南联大。受访者、杨苡女儿赵蘅供图她给李尧林写了一封信,说“你让我结婚,我听你的”,此后两人很长时间没再通信。后来他回信说:“我只希望有一天我们又能安安静静地在一起听我们共同喜爱的唱片,我这一生也就心满意足了。”
1945年,李尧林病逝。这让杨苡平生第一次感受到心被撕裂的感觉。多年后,她在《梦李林》(李尧林笔名李林)中写道:“好像曾有个人走进我的心里,点亮一盏灯,但没多久,又把它吹熄,掉头走开了!”
“只有这个本事来表示我们并不屈从”
20世纪50年代初,生活曾是安定而美好的。南京大学迁到鼓楼一带后,买下了附近一些房子分给教职员。赵瑞蕻分到了一座两层小洋楼的一层。
1953年,高教部派赵瑞蕻去东德莱比锡的卡尔·马克思大学任访问教授,教中国文学。得知孩子不能带去,杨苡就留了下来。
那几年杨苡不上班,在家里译书,履历表中填的职业是“自由翻译工作者”。就在这里,她完成了经典译作《呼啸山庄》。
她在中学时代就看过《呼啸山庄》改编的美国原版电影《魂归离恨天》,1943年在中央大学外文系借读时在图书馆读到了原作。此前,梁实秋曾翻译过这部作品,定名为《咆哮山庄》。梁实秋英文水平超一流,但杨苡总觉得译名不妥。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阵疾风呼啸而过,雨点打在玻璃窗上,宛若凯瑟琳的哭泣。灵感突然从天而降,她兴奋地写下“呼啸山庄”四个大字。
1955年6月,《呼啸山庄》由巴金的平明出版社出版,极受欢迎,但不久受到了批判。“文革”期间,因《呼啸山庄》和儿童文学作品《成问题的故事》《电影院的故事》被批,以及受哥哥杨宪益被捕入狱的牵连,杨苡一次次挨批斗。《呼啸山庄》也销声匿迹了。
1969年夏的一天,红卫兵提审她时要她交代和巴金的关系,因她不合作,狠狠打了她一记耳光。但她没有流泪。她说,我们都学会了绝不轻易流泪,因为只有这个本事,以此来表示我们并不屈从。
杨苡和巴金的通信始于1935年,彼时她手上一共存有23封巴金的信,后不得不交出。1972年,杨宪益出狱后,杨苡也被“解放”。这些信随之发还,一封未少。
杨苡继续在南京师范学院当教员。1980年,杨苡辞职。很多人劝她等定了职称再退休,她毫无留恋,痛快走人,以打过七五折的每月90余元工资退休。也因此,她一直没有职称。有人称她“教授”时,她一定要指正:“我不是教授,我是教员。”
“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杨苡一直记得,80年代初和中叶,是一长段美好的令人振奋的新时期。
1980年,她的代表译作《呼啸山庄》重回人们的视野,受到读者极其热烈的追捧。
《译林》杂志创始人李景端一手促成了《呼啸山庄》的再版。他告诉记者,改革开放后他所在的江苏人民出版社开始少量翻译出版西方国家当代文学作品,急需一部外国名著译作打响第一炮。但找人现译时间太紧,杨苡的西南联大同学、安徽大学教授巫宁坤向李景端推荐了《呼啸山庄》。李景端向社领导汇报后,社领导几乎没有犹豫,很快拍板。
第一版印刷1万册,很快销售一空。后来,《呼啸山庄》转由《译林》杂志发展而来的译林出版社出版,至今仍是该社的长销品种。
1980年版《呼啸山庄》。1987年5月,《雪泥集——巴金书简》由三联书店出版,收录了巴金致杨苡的书信,包括发还给她的23封信,以及后来的通信,长短不一,共存60封。得知她手上有这么多与巴金的通信,她同学羡慕地说她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生命始于80岁”
晚年,杨苡喜欢在深夜看着透过窗帘流泻进来的月光回忆故旧。
白天,她大部分时间都宅在家里,就喜欢在家给老友写信。她会花大量的精力去整理这些信件和旧照片,这是她最珍视的物件。她爱写信,还好写长信,常常落笔七八页纸。与之通信者不计其数,有老朋友过世,她会将对方的通信寄给其子女。
她保持着早年教会学校的规矩礼数,有访客来要请对方用下午茶,送客要送出门外,穿衣要分场合,听音乐会、出去吃饭前都要洗脸描眉。
平日聊天,杨苡无论讲到什么都要引到哥哥杨宪益身上,觉得他无所不晓。2007年,92岁的杨宪益得了淋巴癌,却能配合医生做35次放疗。放疗后,他回到家,又能自由自在地吞云吐雾、在沙发上堕入他“从不公开的遐想”中了,还玩起了丢了很久的打油诗。
杨苡自豪地说,杨家人都不容易被什么疾病吓得魂不附体,都能做到“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或许正因为此,杨家有惊人的长寿基因。母亲享年96岁,杨宪益活到94岁,姐姐杨敏如活到102岁。
百岁杨苡。受访者、杨苡女儿赵蘅供图近几年,杨苡每年都说:“我有预感,今年过不去了,更要抓紧了。”
她一直在为离世做着各种准备,与沈从文、巴金的通信已经捐给了博物馆,与邵燕祥的通信已经托人还给本人,大量的藏书要想好怎么送掉,房子最好也能捐出去。她不想留任何遗产。
她常自嘲地引用自己曾翻译过的一篇短文:“老朋友,请努力活到80岁吧,这是生命中最好的时刻。人们可以包容您的一切一切。您要是还有疑问,我就告诉您:生命始于80岁。”
1999年丈夫赵瑞蕻去世,那年,她正好80岁。她对家具、书籍和随处可见的娃娃总是突然有新主意,经常指挥保姆重新摆放一番。照片也在不断变换位置,但不论如何摆放,巴金和杨宪益的照片总是放在最突出的位置。
2022年9月12日是杨苡103岁生日。这一年,《杨宪益杨苡兄妹译诗》《杨苡口述自传:一百年,许多人,许多事》上集(杨苡口述、余斌撰写)和《天真与经验之歌》相继出版。她还有很多工作计划,要出版自传下集、诗集、散文集,整理手稿信件。9月26日,在公证处协助下,她正式办好了私房捐赠的法律手续,完成了挂心已久的一件要事。
她从不避讳死亡的话题,也从不失去盼望。她最喜欢引用《基督山恩仇记》里的结尾:“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当中:等候与盼望。”(完)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